第五條:本會之任務如下:
一、鼓勵社會孝親、敦勵品德及端正禮俗事項。
二、頒發優秀青年學生之獎學金事項。
三、協辦公益慈善事業及社會救助事項。
四、輔導青少年愛心講座事項。
五、協辦選拔模範父親事項。
六、主辦選拔傑出父親事項。
七、辦理會員福利及康樂事項。
八、經辦有關機關及團體或會員委辦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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